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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启动
- 来源:
-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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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概要描述】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36个单位和部门印发的《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办法(试行)》和《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联合激励政策(试行)》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诚信示范企业的引导带动作用,助力贵州省营商环境
第三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启动
【概要描述】【概要描述】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36个单位和部门印发的《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办法(试行)》和《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联合激励政策(试行)》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诚信示范企业的引导带动作用,助力贵州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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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36个单位和部门印发的《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办法(试行)》和《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联合激励政策(试行)》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诚信示范企业的引导带动作用,助力贵州省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近日,第三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启动,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满3年的企业单位,可向企业所属地的县(市、区、特区)信用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创建工作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企业自报、属地推荐、省级社会组织预审、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媒体公示等程序进行。8月30日前为企业申报材料阶段;9月30日前为县、市(州)初评推荐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预审和信用评分阶段;2021年1月为综合评审、公示阶段,公示期结束后确定第三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名单。
已创建成功的第二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可向贵州省诚信建设促进会直接申报,不需县、市信用办再审核推荐,根据省诚信建设促进会对其两年的动态监测情况和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第二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可延展为第三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
根据《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联合激励政策(试行)》规定,创建的省级诚信示范企业将列入守信“红名单”,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并可享受税收管理、市场监督管理、融资服务、政府专项资金及贴息安排等14个方面80项联合激励政策。